一、政策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管理,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和畝均產出水平,優化產業結構,助力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實施“畝產倍增”計劃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若干意見》(杭政辦〔2014〕12號)、《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產業用地管理、促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實施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評價辦法(試行)》由總體要求、評價條件、評價流程、其他事項4個部分構成。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加快推進土地資源要素配置改革,深入實施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優化完善工業用地項目評審機制,對我區存量工業企業用地(用樓)需求項目進行綜合評價,推動工業土地資源優化配置、高效利用。

(二)評價條件

1.基本條件

1.存量工業企業項目應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①在余杭區依法登記注冊,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或者近三年平均營業收入超1億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②最近一次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為 A類;

③近三年營業收入或營業利潤年平均增長率10%以上;

④上一年度或近三年畝均稅收40萬元/畝以上;

⑤須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數字經濟企業項目應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①最新一輪估值超過10億元的條件;

②近三年營業收入或營業利潤年平均增長率10%以上;

③上一年度或近三年平均平方稅收500元/㎡以上;

④須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一票否決條件

項目應符合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等要求,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項目不符合環保要求、能耗標準的;

2.項目不符合杭州市產業政策導向的;

3.企業存在土地閑置情形的;

4.企業存在未通過達產驗收或無法達產項目的;

5.企業有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認定嚴重失信行為的;

6.企業近三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和較大群體性事件的。

三、評價流程

1.項目申請。工業用地需求企業參照《余杭區存量企業工業用地(用樓)需求申請表》,向屬地鎮街、平臺提交企業用地(用樓)需求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資料審核。由屬地鎮街、平臺對用地企業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報區工業用地出讓工作專班(區經信局),并交工作專班相關成員單位進行真實性、合規性復核確認。

3.評審賦分。由工業用地出讓工作專班初審后組織各成員單位及項目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賦分。賦分由企業維度、項目維度兩方面組成,各占50%的比重。

根據企業項目評審賦分情況進行排名,在征求屬地鎮街、平臺意見后,將評審結果上報區政府審核。

4.提交討論。經區政府審核通過后,形成擬供地項目推薦名單,提交區土地出讓工作領導小組討論。


四、其他事項

1.項目評審小組由區級職能部門、相關行業專家及屬地鎮街、平臺組成。

2.企業在提交項目申報資料時要科學、合理設置地塊面積、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等指標,上述指標將作為《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內容的重要參考。

3.特殊行業、特殊項目由企業提出工業用地申請,經鎮街平臺審核后,提交土地出讓工作領導小組一事一議,由土地出讓工作領導小組決策。

五、解讀機關

解讀單位:杭州市余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解讀人:喻婷

聯系方式:0571-895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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